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充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M************)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及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充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1.2项目概况及范围:本项目共包含六个工程,具体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地址 | 建设规模 (kWp) | 工期要求 |
1 | 东莞塘厦易立鑫科技园充电站项目 | 广东省东莞塘厦易立鑫科技园停车场 | 1680 | 45天 |
2 | 广州凯盛商务中心充电站项目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凯盛商务中心 | 1440 | 45天 |
3 | 广州炭步永利广场停车场充电站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花都大道西97号 | 960 | 45天 |
4 | 广州永利商业广场充电站项目 | 广州市花都区富邦路18号 | 960 | 45天 |
5 | 佛山顺德德国港停车场充电站 | 佛山市顺德区中国德国港停车场 | 960 | 45天 |
6 | 花都乐城商务楼停车场充电站 | 广州花都乐城商务楼停车场 | 960 | 45天 |
其中:
标段1.东莞塘厦易立鑫科技园充电站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24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2台80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36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三风冷终端),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三风冷终端),配套共计12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标段2.广州凯盛商务中心充电站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20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1台125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三风冷终端),新建1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四风冷终端),配套共计10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标段3.广州炭步永利广场停车场充电站: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16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1台100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四风冷终端),配套共计8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标段4.广州永利商业广场充电站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16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1台100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四风冷终端),配套共计8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标段5.佛山顺德德国港停车场充电站: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16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1台80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四风冷终端),配套共计8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标段6.花都乐城商务楼停车场充电站: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充电站场内规划建设的16个充电车位旁,拟通过新建1台800kVA充电站专用箱变,采用新建2台480kW分体式直流机(一拖四风冷终端),配套共计8个双枪快充充电桩,采用双0.4kv出线供电。
所有标段的充电站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工信局的预备案和正式备案、直流一体化充电桩、箱式变压器、电缆、充电站集群监控管理系统、供电局开关房取电等设备及配套工程的供货及安装以及******消防设备及充电站配套设施辅助工程******消防系统(若有)、数据上传系统、计量系统等。安装设备、摄像系统等所需配件、支架等所有配件的采购、供货、上述设备、装置在充电站场地范围内的卸货、保管、协调、配合、吊装、二次转运、安装、调试、测试、试验等均由乙方实施。乙方须完成充电桩运营所需的设计和全新设备供货和协调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当地工信局、供电部门所要求的相关工作)及取得接入批复、所有设备(材料、包括消耗性材料)的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性能指标测试、安全测试、试运行、缺陷消除、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竣工验收后本项目2年的整体质保期(充电桩5年质保)。本项目一次建成并投入运行。。
1.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共计6个标段,各标段独立竞价。各投标人在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竞标活动,中标人确定后签订独立工程总承包合同。具体招标控制价如下:
标段1.东莞塘厦易立鑫科技园充电站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2.广州凯盛商务中心充电站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3.广州炭步永利广场停车场充电站: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4.广州永利商业广场充电站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5.佛山顺德德国港停车场充电站: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6.花都乐城商务楼停车场充电站:详见招标文件。
1.4中标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须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进行采购,确保本项目的设备质量。
1.5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招标阶段称“技术规范书”,签订合同时称“技术协议”)。
1.6 计划工期
各标段独立总工期45日历日;包括设计、施工直至本项目至施工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充电桩进入商业运行,之日止。
1.7 所有标段均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工期、包设备材料、包质量、包本项目保险、包施工安装、包施工所需的架子、包调试测试(不含充电站的性能试验)、充电装置计量的第三方检定(需出具检定报告)、包培训、包安全、包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食宿、往返旅途、防护、劳保、保健、防暑、防寒、医疗、保险、安全措施等。包当地工信局预备案和正式备案(若有)、用电报装接入、包竣工验收后2年整体质保期内的设备更换、包项目措施费、包安全文明环保施工、职业健康、包竣工验收和投运运营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手续。还包括:设备采购和安装、运输及储存、施工、相关性能试验及检测、调试、试运行、培训、安健环、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建设施工资料(含纸质与电子、支持软件、应用软件、密匙、数据通讯线)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直至本项目运营移交给招标人,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运营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范围。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地面硬******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完工工程量清单编制、本项目保期内涉及所有网络通讯费用、项目2年整体质保期(充电桩5年质保)、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范围,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协助办理施工所需证件以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项目正式运营后,项目的所有数据均须采用标准协议传输至招标人的低碳智慧平台进行实时数据显示、数据统计和数据监控。同时满足《网络安全法》的要求。
1.8 其他包括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和验收工作,负责跟进供电部门完成以下的工作:购售电合同的签订、计量装表、办理停电计划、办理启动方案等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项目中标价格中,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9 若因中标方实施本项目时损坏施工场地内任何设施,包括并不限于导致屋顶渗水等,中标方须无偿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经盖章后的复印件核对)
2.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承诺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资质类五级(或以上)资格(按2025年新规则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资质类三级(或以上)资格)。
C.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须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D.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同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同一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E.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单独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120kW及以上的充电桩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含装机容量)、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
2.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应提供承诺证明文件)
2.6 投标人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没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应提供承诺证明文件)
2.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2)分包商(如有)不得再分包或转让。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认为无效投标
3.1 投标价超过控制价。
3.2 (单个项目)工期超过45天。
3.3 项目整体质保期小于2年的。
四、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若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4.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4.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5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登记。
5.2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5.3投标登记: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 2025年12月1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 2025年12月19日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
5.5招标文件费:300.00元人民币。
5.6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方式
6.1递交时间:2026年1月4日14:00~14:30(北京时间)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07室,联 系 人:王宇、李子元、尹银俊 ;联系电话:******。
6.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14:30(北京时间)。迟于该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八、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宇、李子元、尹银俊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MAEHWXF32Y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