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部分)(项目编号:AYSRMYYZBB-2025-012)《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2.3 标段(包)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服务(技术)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中“十二、实施要求”变更为:项目建设由项目实施团队负责,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涵盖:高级虚拟化工程师(或同类型同等级资质)、高级系统运维工程师(或同类型同等级资质)、高级中间件运维工程师(或同类型同等级资质)、高级数据库运维工程师(或同类型同等级资质)、高级网络安全运维工程师(或同类型同等级资质),同一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成员由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出具的人员认证证书及所属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必须于合同签订日安排到场,人员未到场时间每超出一日则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采购人认为某些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则必须更换为采购人认可的其他人员。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履约能力评价-1、体系认证-(2)”变更为:所投关键产品“内网安全资源池”的制造商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一级认证、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一级认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一级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一级认证,每提供其中一项认证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履约能力评价-1、体系认证”增加:(3)所投关键产品“备份一体机”的制造商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B类)服务一级认证,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
4.鉴于《招标文件》作上述变更,开标时间由“2025年5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次“******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部分)变更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变更与修改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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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