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委员会(豫发改基础函[2025]208号)审核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2.项目编号:SGZ[2025]523-GC147
3.项目概况:
3.1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概况如下(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位于三门峡市,与连霍高速相接,向东南方向经三门峡湖滨区、陕州区、洛阳市洛宁县,终点位于洛宁县西山底乡北侧,与洛卢高速相接。路线全长 64.37公里,其中三门峡市 39.63公里,洛阳市 24.74公里。
3.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
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永久占地8113.2亩;填方659万立方米,挖方1829.02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913千平方米;桥梁25317米/6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4181米/3座,大桥20714米/53座,中桥421米/5座;涵洞105座;隧道420米/1座;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2处,服务型互通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580米/6处,通道21道,天桥22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3.3前期及建设工期:3.5年。
3.4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7.51亿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3.5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7.51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约21.50亿元。资本金来源于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剩余资金约86.01亿元,由特许经营者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项目所在地政府在建设期、运营期等整个特许经营期限内,不提供政府投资支持和运营补贴。
3.6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洛阳市洛宁县。
4.招标范围
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招标。
4.2运作方式:特许经营者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三门峡、洛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3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4.4.特许经营期:暂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33.5年,包括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及建设期 3.5年,运营期(含收费期)限暂定30年。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若受相关政策影响无法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由各方在不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协商。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收费渠道主要是项目公司通过对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者、广告的投放者、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本项目为三门峡市、洛阳市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约为107.51亿元,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执行)。
7、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24年末总资产额107.51亿元(含107.51亿元)******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35%(即不低于37.6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2022-202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024年末联合体各方经审计的总资产额均不得低于6亿元,净资产均不得低于2.5亿元;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21.50亿元(含21.50亿元,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银行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合计总额为准);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明确是否自行施工:自行施工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具备自行施工能力或不自行施工的,须承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等任务,按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款、3.1(3)款、3.1(5)款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2)款、3.1(3)款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3.1(4)款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fwzn/004003/******/2b5a3a5a-f987-405c-993f-88f43e1d1ac3.html
办理CA证书:
******/fwzn/004003/******/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01月21日08时20分整。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20分前。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20000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小写:¥76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纸质保函或转账缴纳,电子保函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4.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保函期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开具保函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采用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未编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担保,其投标无效;如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纸质保函扫描件有疑义的,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备查。虽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但其载明的要素与权利义务的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的承诺承担所有保证事项的,视为未提交保函,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应************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2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本项目资格评审和业绩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基本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项)。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28号
联 系 人: 庆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1号楼12层
联 系 人:姚延龄、张琳洁、陈志杰
电 话:0371-******
监督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0号
电 话:0371-******
邮 编:450000
社会评价
[SGZ[2025]523-GC147-01]三门峡至洛宁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SMXZF